宋小霞:女,音乐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声乐演唱、舞台表演。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特聘教授;山东省第十一届、十二届省政协委员;被评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十大杰出青年”、“巾帼十杰”、“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称号。发表论文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主持项目获山东省第七届、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三、二等奖;主持的《女子院校音乐学科实践教学体系创新》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奖文化创新奖;主持的《女性音乐学》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及厅级课题省部级课题20余项。
作为音乐学院院长,狠抓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加强教学改革,创新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在学科布局、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育人等方面加强并提升;关爱学生,注重引领思想健康教育和责任教育,在人才培养中树立学生爱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生全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