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科学编制招生计划。2019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共6个,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260人。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人力资源管理 |
3年 |
文理 |
40 |
4900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3年 |
文理 |
40 |
4900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年 |
文理 |
50 |
4900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年 |
文理 |
50 |
4400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3年 |
文理 |
40 |
4400 |
应用韩语 |
3年 |
文理 |
40 |
4400 |
说明:以上专业均为拟招生专业,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我省2019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并符合我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4.每名考生只可选报一所院校,不能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兼报。
三、报名考试
1.报名与缴费
2019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填报志愿(4 月 14 日—4月16日)
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按平台页面说明进行报名,依次选择报考类型、院校及专业,确认报考志愿。
志愿填报截止时间4月16日20:00(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2)网上缴费(4月18日—4月20日12:00)
考生登录山东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sdwu.edu.cn)选择缴费入口,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开始时间为4月18日上午9:00(缴费入口不提前开放),报名费及考试费合计为7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2:00(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补缴费),一律不予安排考试。
3)现场确认(4月20日13:30-17:00)
报名缴费成功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签订承诺书以及查看考场安排等。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博文楼一楼西侧入口。
请各位考生务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信息单、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他人代替等任何其它形式的现场确认)。逾时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当天一律不予入场考试。
2.学校考试
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座号、考试要求等信息详见学校准考证。开考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备注:报名、缴费、现场确认及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我校考核成绩占40%。我校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考核成绩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5%,素质测试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95%。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40%。
3.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4.我校自行组织考生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专家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五、招考声明
1.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官方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526113。
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
招生网站:http://zsxx.sdwu.edu.cn。
招生章程网址链接:
http://zsxx.sdwu.edu.cn/info/1039/2709.htm。
综合评价招生官方咨询QQ群:547958253,843088883(两个群信息同步,加入其中一个即可)。
以上方式是山东女子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咨询的官方渠道,请各位考生家长认真阅读网站和官方群公告及有关文件了解招考信息。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承办招生事宜。对盗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关于综合评价招生中的学校考试部分,我校考试形式为笔试并严格依据省厅规定进行命题,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也没有任何形式的笔试指导,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
4.特别强调:我校此次招考为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不是高职单招,所有招考信息以招生就业处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