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专科)
亲爱的2015级新同学:
山东女子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烈欢迎您!现将入学报到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9月12日7:30-21:00
报到地点: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二、接站安排
学校于2015年9月12日分别在济南火车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设接站处,具体时间:济南火车站7:00--20:00,济南长途汽车总站8:00--17:00。
三、自行报到路线
1、自备车报到者可通过京福高速在长清崮山出口下高速,也可通过104国道转入大学路向西约1公里,也可通过220国道转入大学路由学校南门进入。
2、乘坐公交车者:①济南火车站的长途汽车联运站或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均有直达“长清大学科技园”的区间车,也可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K302路公交车直达大学科技园。②从长清市区乘坐24路、25路公交车到大学科技园。③从济南市区(市立五院、辛西路北口)乘22路、K302路公交车直达大学科技园。
四、携带材料
1、新生入学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7张(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2、党员须带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题头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所在院系党总支。团员自带团员证即可。
3、考生中学档案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带密封档案报到。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需统一邮寄,请寄送至: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邮编250300。
4、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要求,山东省本、专科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份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如办理户口迁移,迁往单位填写“山东女子学院”,迁往地址填写“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
五、床上用品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纤维检验局统一招标采购了经检验合格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我校以进货价供新生入学时购买,物品有:棉被1床、化纤被1床、夏凉被1床、被罩2床、棉褥1床,垫子1张,床单2床、枕芯1个、枕套2个、枕巾2个、蚊帐1顶、大包1个,共12种16件,合计440元。
2、按省质检局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新生入校时,学校要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备案,并报省纤维检验局。省纤维检验局将对学校备案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查处。为保证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对集体活动带来不便,学生自带的床上用品除质量要符合省教育厅集中采购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棉被:2.1米×1.48米,重量:2.25千克;棉褥:2.0米×0.9米, 重量1.5千克;
枕芯:0.6米×0.38米;蚊帐:2.0米×0.9米×1.7米。
六、入学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缴费项目如下:
专科科专业
| 合计缴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费+公寓床上用品费+校园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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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师范类)、社会工作、法律事务、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新闻采编与制作、老年服务与管理
| 4000+800+500+100+240+440+100=6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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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会计电算化、会计、审计实务、电子商务
| 4500+800+500+100+240+440+100=6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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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8000+800+500+100+240+440+100=1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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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中澳双大专文凭)
| 13000+800+500+100+240+440+100=15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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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均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情况,毕业时多退少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80元,在校期间的保险费用入学时一次性收齐。校园一卡通100元预存用于个人消费。②以上收费项目请于9月1日前足额存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中国银行卡(借记卡)中,我校采用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统一划款。(存款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账户名及账户对应的身份证号,以确保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存款时咨询银行相关手续费问题,以防存款不足额导致扣款不成功;另外,随通知书发放的中国银行卡不得随意销户,在校期间一切费用通过此账户结算。)
七、请假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在2015年9月11日8:00-16:00期间向学校教务处(0531-86526269)进行电话说明,并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9月12日报到当天不到校报到并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特别提示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奖、助、贷”等措施提供帮助;
2、新生报到后,学校将通过“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水平测试”、“档案信息比对”等多种方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3、根据《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育部教学[2013]8号)的规定,2015年应征入伍的新生,须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武装部(征兵办)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寄送至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邢老师收(地址:济南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邮编:250300,电话0531-86526269)。
4、2015年9月7日后,请登录我校招办网站http://zsjy.sdwu.edu.cn查看新生迎新安排。
祝各位同学及家长路途安全、愉快!